Notes on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 in Taiwan for Mainland Chinese Residents

臺灣正體字與大陸簡化字對照索引總表



若無特殊標注,表中每一行的「簡字」與「正字」之間就是「大陸簡化字」和「臺灣正體字」之間的嚴格對應關係,但若出現紅色刪除線則為例外。

表中每一行的嚴格定義如下:「簡字」有一個出現於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附件:1.規範字與繁體字、異體字對照表中的異體字與「正字」的一個出現於《教育部異體字字典》中異體字相同。(後期針對兩張字表的缺陷補足了若干缺字。)

簡字 正字 字典 筆順 講義 已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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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表是以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附件:1.規範字與繁體字、異體字對照表為基礎與《教育部異體字字典》一一對照考定而成,不收錄除教育部考定正字以外的字形,繁簡同形且無異體之字均不收錄,可助您在本地瀏覽器中記錄學習進度)

(「繁簡同形」一詞在本文中和在「一簡多繁辨析」系列正文中的意義不同。本文對「繁簡同形」的定義為:「以大陸簡化字為參照物,如果它有一個相對應的臺灣正體字與之同形,則此條目為『繁簡同形』,若無其他與之對應的正體字則將不會錄入本表。」而在「一簡多繁辨析」正文中,「繁簡同形」的定義為:「以臺灣正體字為參照物,如果它唯一對應的大陸簡化字與之同形,則此正體字為『繁簡同形』。」)

(本表的排序規則是:首先按照同一個「簡字」對應的「正字」的數量從大到小排序,當數量相同時,按照這些字在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附件:1.規範字與繁體字、異體字對照表中的順序排列。其中一個「簡字」對應三個及以上「正字」的情況在第1~551條,一個「簡字」對應兩個「正字」的情況在第552~1727條,自第1728條以後均為一簡對一正的情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