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音:「證、証」音zhèng[ㄓㄥˋ]。
辨意: |
「證」是指告發、引用憑據或事實以表明或斷定、憑據、病症、症候,如「保證」、「認證」、「證明」、「求證」、「反證」、「證實」、「驗證」、「印證」、「見證」、「考證」、「查證」、「論證」、「證據」、「憑證」、「要證」、「佐證」、「例證」、「明證」、「鐵證」、「罪證」、「人證」、「證人」、「物證」、「證物」、「證詞」、「證言」、「確證」、「實證」、「孤證」、「偽證」、「採證」、「蒐證」、「存證」、「引證」、「舉證」、「指證」、「作證」、「公證」、「質證」、「聽證」、「聽證會」、「對證」、「死無對證」、「證件」、「證照」、「執證」、「黨證」、「簽證」、「通行證」、「許可證」、「學生證」、「工作證」、「身分證」、「准考證」、「臺胞證」、「證書」、「證券」、「辯證」、「辨證」、「證悟」等。 |
而「証」則是指諫正,如「証諫」等。 |
現代語境中區分「證」和「証」,只要記住除指「証諫」外一般都是用「證」即可。 |
文獻連結:
證 | 証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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